「正修文學獎」徵文比賽實施要點

正修科技大學 115 年度「正修文學獎」徵文比賽實施要點

113 年 6 月 26 日通識教育中心期末會議通過

113 年 9 月 11 日通識教育中心期初會議修訂通過

114 年 9 月 18 日通識教育中心期初會議修訂通過

一、為激勵學生寫作風氣,提升校園文藝氣息,並檢視本校執行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成效,特訂定「正修科技大學 115 年度「正修文學獎」徵文比賽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辦理單位:通識教育中心。三、參加對象:本校在籍學生。四、徵文類別與比賽方式:

(一) 徵文類別:創意寫作

  1. 主題:世間情緣
  2. 文體:散文
  3. 字數:1000 字~1500 字(含標點符號)
  4. 請參賽同學自訂一個「題目」進行寫作,寫作內容應著眼於生活中最具體實在的事情,多方面取材,自由表現。
  5. 交稿注意事項:稿件請用 Microsoft Word 軟體打字,文字採標楷體。標題為 20 號,粗黑體字,置中對齊。本文部分為 14 號,黑體字。並附上作者資料:含學制、系別、班級、姓名、學號、聯絡電話,以及全文電子檔、紙本、確保作品確實出自作者個人所作之切結書(格式如附件)各 1 份。

(二) 徵文類別:多結局式小說創作

  1. 主題:一個盒子
  2. 文體:小說形式
  3. 參選方式:依規定上網登錄書寫(每人以一個帳號為主,寫作內容可多次修改,作品以 1000 字至 6000 字為限)網址︰https://csu-novel.csu.edu.tw/
  4. 主題說明:參賽作品必須依照網頁上小說「前言」的引導,參賽者各自發展不同故事情節、人物角色與場景設計的多結局式小說創作。主題要能反映人生,書寫生命的種種面向。

三、獎勵辦法:

依參賽作品比例原則,兩類各擇優取前三名及佳作 6 名,若投稿篇數不足或評審委員認為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減少獎勵名額。

獎勵如下:

第一名 1 名,獎金 6000 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 4000 元,獎狀乙紙

佳 作 6 名,獎金各 2000 元,獎狀乙紙

以上得獎人員,除以海報公布外,同時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文史科網站,並於學校重大集會活動中,恭請校長親自頒獎。得獎作品將刊登於校刊及專屬網頁,並集結成冊。

四、評審方式:兩類各外聘 3 位評審委員加以評定。

五、徵稿期限:114 年 10 月 1 日(星期三)起至 115 年 1 月 5 日 (星期一) 止。

六、收件方式:稿件請於活動截止日前,繳交至人文大樓 2 樓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或逕交任課之國文老師。

七、參賽同學之作品必須出自個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著作。凡違反規定者,一律取消其作品之參賽資格,並依校規嚴格處分。

八、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九、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