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範人物專訪寫作徵文比賽實施要點

正修科技大學典範人物專訪寫作徵文比賽實施要點

102.02.27通識教育中心文史科教學研討會議通過

102.09.16通識教育中心文史科教學研討會議修訂通過

一、為配合品德教育之推動,激勵學生寫作之風氣,提升校園的文藝氣息,並檢視本校執行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之成效,特訂定「正修科技大學典範人物專訪寫作徵文比賽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文史科。

三、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四、徵文相關事宜:

(一)主題:以「典範小故事:人物側寫」為題材。

說明:所謂「典範」,是指其人行誼具有「品德」、「品質」或「品味」,足堪令人學習、效法的意思。同學可自行選擇一個合適的對象(諸如:家人親戚、師尊長輩、朋友世交、街坊 鄰居、社會賢達,乃至於市井之販夫走卒……等,只要符合為人有「品德」、做事有「品質」、生活有「品味」的其中一種「典範」條件即可),但應以自己熟悉、認識的人物為宜,親自去訪問,並且合照,留下照片電子檔(以備編輯及作品被錄取時繳交)。將他(她)的事蹟寫成一個小故事,完成作品,參與比賽。

(二)題目:自訂。

(三)文體:散文。

(四)字數:1200字-1800字(含標點符號)。

(五)參與方式:每組3~5人,並推出組長1人。

(六)交稿注意事項:稿件請用Microsoft Word軟體打字,文字採標楷體。標題為20號,粗黑體字,置      中對齊。標題後為與專訪對象之合照,並於合照後附上14號黑體字之作者資料:含組長及組員之學      制、系別、班級、姓名、學號、聯絡電話。本文部分為14號,黑體字。編輯格式範例,如附件1。      交稿請附上全文電子檔、紙本及確保作品確實出自作者個人所作之切結書,如附件2。每組成員每      人均須填寫1份,併同參賽作品繳交。

(七)參賽同學作品必須出自個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著作。凡違反規定者,一律取消其作品之參賽資       格,並依校規嚴格處分。

五、獎勵辦法:擇優取前三名及佳作6名,獎勵如下:

    第一名1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  6 名,獎金各500,獎狀乙紙

以上得獎人員,除以海報公布外,同時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文史科網站,並於學校重大集會活動中,恭請校長親自頒獎。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專屬網頁,並集結成冊。

六、實施方式:本要點主要係以實用中文課程結合「報導文學」或「採訪寫作」單元為之,請實用中文課程之授課教師將「報導文學」、「採訪寫作」列入教學大綱之先授單元,並指定該項比賽作業,採分組進行,每組3~5人,並將該項作業成績列入學期成績評核之ㄧ,比例自訂。實用中文課程之授課教師須於徵文期限內至少推薦5篇以上作品參賽;其他班級學生採自由參與為原則,請教師鼓勵學生踴躍參賽。

七、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6位評審老師加以評定。

八、徵稿期限:103年10月06日(星期一)起至103年12月19日(星期五)止。

九、收件方式:稿件請於活動截止日前,繳交至人文大樓2樓通識教育中心文史科辦公室,或逕交任課之     國文或實用中文教師。

十、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十一、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文史科教學研究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