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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人物專訪寫作徵文比賽

  • 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 協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 徵文相關事宜:

(一)主題:以「典範小故事:人物側寫」為題材。
       說明:所謂「典範」,是指其人行誼具有「品德」、「品質」或「品味」,足堪令人學習、效法的意思。同學可自行選擇一個合適的對象(諸如:家人親戚、師尊長輩、朋友世交、街坊鄰居、社會賢達,乃至於市井之販夫走卒……等,只要符合為人有「品德」、做事有「品質」、生活有「品味」的其中一種「典範」條件即可),但應以自己熟悉、認識的人物為宜,親自去訪問,並且合照,留下照片電子檔(以備編輯及作品被錄取時繳交)。將他(她)的事蹟寫成一個小故事,完成作品,參與比賽。
(二)題目:自訂。
(三)文體:散文。
(四)字數:1000字~1800字(含標點符號)。
(五)參與方式:以小組為單位;每組3~5人為原則,並推選組長1人。
(六)交稿注意事項:稿件請用Microsoft Word軟體打字,文字採標楷體。標題為20號,粗黑體字,置中對齊。標題後為與專訪對象之合照及12號之相片說明,並於合照後附上14號黑體字之作者資料:含組長及組員之學制、系別、班級、姓名、學號、聯絡電話。本文部分為14號,黑體字。編輯格式範例,如附件1。交稿請附上文稿及確保作品確實出自作者所創作之切結書紙本,切結書格式,如附件2,每組成員每人均須填寫1份,併同文稿繳交。文稿電子檔先留存,作品若得獎須繳交,俾以編入《心手集》。
(七)參賽同學作品必須出自個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著作。凡違反規定者,一律取消其作品之參賽資格,並依校規嚴格處分。

  • 獎勵辦法:依參賽作品比例原則,擇優取前三名及佳作6名,若投稿篇數不足或評審委員認為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減少獎勵名額。

    獎勵如下:
第一名1名,獎金8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7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6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  6 名,獎金各4000元,獎狀乙紙
以上得獎人員,除以海報公布外,同時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網站,並於學校重大集會活動中,恭請校長親自頒獎。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專屬網頁,並集結成冊。

  • 實施方式:本要點主要係以實用中文課程結合「報導文學」或「採訪寫作」單元為之,請實用中文課程之授課教師將「報導文學」、「採訪寫作」列入教學大綱之先授單元,並指定該項比賽作業,採分組進行,每組3~5人為原則,並將該項作業成績列入學期成績評核之ㄧ,比例自訂。日間部實用中文課程之授課教師須於徵文期限內推薦2篇作品參賽;其他班級學生採自由參與為原則,請教師鼓勵學生踴躍參賽。
  •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3位評審老師加以評定。
  • 徵稿期限:上學期訂於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 12 月27日止。下學期於期初會議公布。
     
分類: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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