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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課程外審作業實施要點

正修科技大學通識教育課程外審作業實施要點

101.06.13通識教育中心期末會議通過

102.02.27通識教育中心期初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提升本校通識教育課程教學品質,特訂定「正修科技大學通識教育課程外審作業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通識教育課程新開設科目之課程大綱必需送外審後,再提報中心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課程更名者亦同。

三、外審委員遴選原則如下:

(一)外審委員以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業界與校友代表組成。

(二)迴避原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迴避審查:

1.曾為課程開設人之研究指導教授。

2.曾為課程開設人之合著人或共同研究人。

3.與課程開設人有三親等以內之關係者。

4.送審人申請迴避,經課程外審作業委員會通過者。

(三)外審委員名單由中心課程發展委員會研議擇定之。

四、審查要點

(一)課程內涵及教學活動內容是否符合通識教育之教育目標、基本素養。

(二)課程及教學活動內容是否符合該課程核心能力對應之要求。

(三)課程及教學活動內容安排、學習評量方式是否恰當。

五、作業流程

(一)由各新開課程教師於每學期第三週結束前,將申請資料送至通識教育中心。

(二)申請資料涵蓋:開課申請表、教學計畫、教學電子檔(PowerPoint)及其他相關資料。

(三)通識教育中心彙整申請資料提送中心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六、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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