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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融入通識教學實施要點

正修科技大學文化藝術融入通識教學實施要點

100.9.14通識教育中心期初會議通過

一、本校為培養學生人文藝術多元興趣,豐富生活內涵,特訂「正修科技大學文化藝術融入通識教學實施要點」(以下簡

    稱本要點)。

二、「文化藝術」為本校通識教育課程的核心素養,故規劃國內外知名藝文團體、藝文講座等活動融入通識教學。每學期

     之實施計畫均經本校文化藝術融入通識教學推動委員會及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本要點實施對象為修習通識教育課程之大學部學生及任教通識教育課程之教師。

四、本要點實施時間:

    (一)通識基礎課程:當學期所規劃之藝文展覽期間,日間部授課教師須擇定乙次授課時段帶班參展。    

    (二)通識博雅課程:當學期所規劃之藝文活動場次,日間部及進修部之授課老師須配合活動時段安排乙次帶班參與。

五、每學期規劃之藝文展覽活動視為正式上課,以每班均須參與乙場為原則,授課教師須於安排之場次,全程引導學生參與活動,並嚴格控管出勤與秩序,以免影響活動品質。

六、為追蹤活動成效,以利於後續辦理之參考,請授課教師填寫「正修科技大學文化藝術融入通識教學活動回應單(教師

    版)」,並指導學生填寫「正修科技大學文化藝術融入通識教學活動回應單(學生版)」,授課教師應將師生回應單於次

    週收齊後擲回通識教育中心,回應空白單可於通識教育中心或藝術中心網站下載。

七、授課教師可依據學生填妥之活動回應單,做為成績考核之參考,並藉以了解學生對該課程的學習成效。

八、授課教師的參與及配合情況,將列入次學期開課之參考依據。

九、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十、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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