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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正修科技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90.10.18教務會議通過

94.06.20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03.09.09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 本校為研議通識教育課程發展方向,落實通識教育之推展,設置「正修科技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進修部主任、藝文處處長、體育室主任、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主任委員就本校通識課程各領域之專任教師遴聘之,任期一年。
  •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兼任。
  • 本會得由主任委員遴聘校外專家學者為顧問,以提供諮詢與建議。
  • 本會主要職掌如下:

(一)擬定通識教育理念與發展方向。

(二)擬定通識教育近、中、遠程發展計畫。

(三)審議通識課程架構、通識課程規劃。

(四)審議其他通識教育事宜。

  • 本會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並主持,主任委員因故無法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代理。

本會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決議案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為通過。

本會開會時得視實際需要邀請相關單位或教師列席。

  •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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